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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物植物的书籍?

推荐《鲸背上的少年》《白驯鹿的九叉犄角》《大象马戏团》。前两部魔幻色彩比较重,最后一部写实色彩重一些。

先重点说说《大象马戏团》。

我自小在皖南乡间长大,对动物、植物有一种深厚的亲近感。客居北京多年,闲暇时间我很喜欢逛公园或者植物园,花木、泥土、雨水的味道让我感觉神清气爽,时常想起南国,想起故乡。但我很不喜欢逛动物园,唯一一次去动物园是为了看国宝大熊猫。

在我眼里,动物园的动物虽然养尊处优,不用忍受饥渴的困扰,不用防范天敌的侵害,但是它们的眼神大都透着混沌与疲惫,根本没有我从小见过的动物的野性和灵性。

小时候,我被大狗吓唬过,被一群鹅追着啄,被蜜蜂和毛毛虫蜇过,也骑过牛,抓过蛇,下河塘捕过鱼虾,照顾过毛茸茸的小鸡。动物,甚至昆虫,在我眼里都是活泼泼、有意思的生命。我喜欢和它们玩耍,也有点儿敬畏它们。被咬、被琢、被蛰,可疼呢。

说起小时候最喜欢的动物,那便是牛了。放牛很有意思。牛吃草时,我和小伙伴们可以在旁边的草地上打闹、翻跟头、过家家、编狗尾巴草戒指、摘野花和柳条编花篮,还可以骑在牛背上玩耍。

有一次,我大着胆子上了牛背,很得意地和小伙伴显摆,结果没骑了一会儿,重心失衡,从牛背上跌了下来。我掉在长满青草的柔软田沟里,看到牛的眼里闪过慌张,似乎担心伤了我。没想到过了一会儿,牛居然抬起前蹄,轻轻地落在我的肚子上,我当时愣住了,以为牛要踩我呢。不解地看向牛,发现它明亮的大眼里闪过一丝戏谑,好像在说,“小祖宗,让你吓唬我,我也逗逗你。”

而动物园里的动物大多无精打采,病恹恹地没有生气。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头大象,它被拴在绳子上,身上布满灰尘,大大的眼睛里满是烦躁不安,不停地踱来踱去,好像想挣脱什么。看到围栏外的人类,它发出低低的怒吼。害怕被大象攻击到,围观的人们纷纷走开了。

我也走开了,一边走一边回头张望,感叹这头大象并不属于这里。它属于森林,属于河流,它可能和我一样眷恋故乡,想念自己儿时的小伙伴。

最近我读到了作家张云的作品《大象马戏团》,通过书中的马戏团明星——一头名为“乖憨”的大象,我对大象这种动物的性格和命运产生了更深刻的认知。大象和牛一样,是一种温厚勤恳的动物,却拥有着悲哀的命运。

所谓的案件不过是悲伤的故事

美国有一句谚语,大象永远不会忘记(

An

elephant

never

forgets

)。大象有着远比人还要精确的记忆力。它能记住,生命中所有的过往和细节。

《大象马戏团》讲述了数场谋杀案件,所谓的案件不过是故事,一个、两个或好几个故事交织在一起。大象乖憨在故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参与了谋杀,一场最令我震撼的谋杀。

大象的节目经常是马戏团吸引、招揽观众的重头戏。年迈的乖憨要表演各种难度很大的节目:

单腿旋转、两条前腿支撑倒立、像人一样坐在小小的铁凳上、用象鼻卷起皮球投篮……还有压轴戏“踩西瓜”。

“踩西瓜”是指在舞台上散放着二三十个西瓜,小丑躺在其中。西瓜和小丑的脑袋差不多大,乖憨被蒙住双眼,一只大脚高高抬起,再狠狠踩向地面,稍有差池,就能把小丑的脑袋踩得稀烂。

乖憨从未出错,每次都能准确无误地踩烂西瓜,避开小丑的脑残。但在一次很重要的表演中,乖憨不偏不倚地踩中了马戏团老板岩温的脑袋,杀死了他。

在这场谋杀之前,是岩温对乖憨长年累月的虐待。马戏团的表演以盈利为导向,频繁的训练和表演使大象无法达到充足的休息。很多大象要承受关节病、心脏病甚至抑郁症的折磨,早早死掉。

乖憨不是野象,是驯服后的大象的后代。它生下来就落在人类手里,接受了残酷的训练,一旦表现不好,就会遭到饥饿、鞭打、捆绑。尖利的象钩,就是马戏团老板用来惩罚乖憨的工具。乖憨已经50多岁,身上伤痕累累,有着严重的风湿病和关节病。经历过的种种痛苦和虐待,都不可能忘记。

小说中,杀了岩温的大象乖憨没有受到任何惩罚。这完全是由于作者张云对动物的悲悯之心占据上风。现实中的大象很难有这样的好运,杀害驯兽师的大象会被处死。1916年,美国田纳西州东部欧文镇绞死了一头名叫 “玛丽”的大象,起因是玛丽将伤害它的驯兽临时工踩踏至死。

如果再搜索一下有关象牙的新闻,就会更为大象的悲惨命运感到愤怒和悲哀。

一头大象,可以活到80岁。希望所有大象,都能寿终正寝。

传说,每一只预感到生命即将结束的大象,都会在生命的最后,走到丛林的深处,沿着象道来到传说中的归宿——象冢。小说中乖憨回到了自己的故乡,我想,这算是大象最幸福的归宿了。

去不了的是远方,回不去的是故乡。内心深处,我很羡慕乖憨。

从前慢,日后爱如静水流深

我之前读过《动物三部曲》的前两部。《鲸背上的少年》的故事主要发生地在北地,《白驯鹿的九叉犄角》的故事发生在我国东北大兴安岭,《大象马戏团》的故事呢,则发生在云南。如果说“鲸鱼”和“驯鹿”是带着魔幻色彩的,那“大象”就是贴着地面,沉稳前行的。

张云擅长描摹异乡风情,对各地植被、气候、动物习性以及风俗人情信手拈来,能随时随地把读者带入一个陌生新奇又真实可感的世界。

“‘哪敢呢。’安念摆了摆手,‘不过,我可不姓安。在我们这里,名字是按照排行来的,比如男孩子,长子叫岩某某、次子叫依某某、三子叫桑某某,女孩呢,长女叫叶某某、次女叫玉某某、三女叫安某某……’


“‘所以你是家里第三个女儿了?’


‘回答正确’。安念笑道,‘我们一般没有姓,除了古老的家族’”

读到这里,感觉长了不少见识。再看这段对于西南边陲小镇风景的描写。

“果然是很小的镇子。莫美建在地势起伏的河谷和山坡之上,只有一条主干道,有几百户人家。建筑都很古老,大多为木制,道路两旁,身着长裙的妇女拎着鲜花、水果走过,巨大的水牛缓步而行,光着脊背的孩子追逐打闹。在这里,时光仿佛停滞不前。”

莫美、勐卡、曼隆,三个地方,是男女主人公生命旅程中的三个重要据点。由曼隆到莫美再到勐卡,主人公的命运一路下坠,令人扼腕。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曼隆就是主人公心中的香丘,永恒的乌托邦。在曼隆,月光下,太阳雨中,秋山和静水经常一起骑着乖憨在湖边的森林里玩耍,这是他们生命中最好的时光。友谊,或者尚在萌芽中的爱情,如诗如画的风景,让两个习惯了颠沛流离的少年感受到了人世的安稳和幸福以及天地的大美。

比起曼隆,莫美的烟火气更重。

“周边居民的阳台上、园子里,花开得正盛。孩子们三五成群欢闹着跑过,晚归的妇女低声说笑。这里的时光过得很慢,人活得很美,静谧安和。”

在莫美,饭店老板娘爽利、有人情味,上了年纪的葛大爷为爱情打架进了派出所,读起来甚感诙谐。如果静水的养母,大伯娘阿曼,没有一意孤行嫁给金不换,母女俩凭借两双勤劳的双手,慢慢地,也会过上好日子。假如有一天,守在暗处的秋水走到静水面前,和她相认,那该多好呢。

在勐卡,马戏团驯兽人石枯草和鸠家继承人鸠静水之间隔着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唯一的交集是,拍卖会结束,静水去马戏团“看”了一场马戏表演。她双眼几近失明,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听到秋水和乖憨表演的声响,脸上就绽放了灿烂的笑容。

可能很多读者不能明白秋山为什么愿意当静水的“影子”,一直守护她直到死亡。我反复揣摩秋山的心境,觉得原因有三点:

第一, 秋山是孤儿,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关爱,静水给了她人世唯一的温暖。

第二, 聪敏深沉如秋山,从小到大吃了很多苦头,最能识别至恶,也最能识别至善。我们眼里冷冰冰的病娇静水,在他眼里却是至善至美的化身。他甘愿为她成魔,为她守护光明,驱赶黑暗。

第三, 不要小看少年人的爱。成年的男女太懂得计算利弊得失,爱与被爱,只有纯真无邪的心才能感知到,被世俗裹挟的男女最在乎的是占有和被占有。真正的爱,才能让人的心灵和行为趋于神性。占有欲和控制欲则容易导向兽性。金不换和鸠一禾就是例证。

在静水心里,她未必能意识到他们之间是什么样的感情,她和世界隔着一堵厚厚的墙,我们只能探知,秋山一定在墙内。

可叹聪敏如秋山,不懂男女之情,直到临死,也不明白自己对静水是什么感情。命运坎坷的人,可能对善恶最有感知力,对情爱的感知却很迟钝。

秋山的一生很短,只来得及爱静水一个人。爱如静水,深不见底。

象头神的故事

“十年之前,神诞之日,再见矗立之地,三叉戟之厄,犍泥沙之约。”

这句玄乎其玄的话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好像还是第一次读到了象头神犍泥沙的故事。象头神故事中,湿婆神用三叉戟误杀了亲生儿子犍泥沙,为了复活儿子,他将天帝因陀罗的坐骑神象头砍下,安在了儿子身上。

这个故事和小说结合得很巧妙。湿婆神杀子的故事,暗喻侯富贵杀害养子侯黑木,可谓神来之笔。这个故事和线索细细铺展开,可能会更有意思呢。

马戏团是一个大家庭,侯富贵是缔造者,也是毁灭者,他容易让我想起象头神故事中兼具生殖与毁灭、创造与破坏的双重性格的湿婆神,可以和他抗衡的犍泥沙并不是侯黑木,而是以前的秋山,现在的石枯草。

我很好奇这一对男性之间较量的故事,这两个人也是整个故事中最复杂最矛盾的人物。我惋惜秋山在抗争侯富贵之时身单力薄,而为黑暗所吞噬。如果静水足够强大,或者他们早点遇到正直的覃东,或许故事的结局就会改写。

在黑暗中,在逆境中,我们可能需要按捺住心中熊熊燃烧的怒火和无穷无尽的绝望,等到微弱的光亮降临头顶之上,再一直等到光明的力量可以对抗黑暗,最后集结所有的力量彻底驱走黑暗。

可是,也许身处黑暗中的人,只见到过微弱的光亮,便以为这是人世间唯一的火把。《白夜行》里亮司和雪穗手拉着手一起走向黑暗,《大象马戏团》里秋山牺牲了自己,坠入黑暗,把光明留给了静水。我始终相信生命是应该向上的,与其一起坠入黑暗,不如仰望头顶的光明,即使它很微弱。

在静水的封笔画作中,秋山骑着乖憨走向了密林深处,似乎她在创作之时料中了结局。秋山没有机会和她告别,和她说再见,长眠于留存美好记忆的大湖之中。而乖憨走入森林之前和静水做了告别。幸好秋山在那幅画作上留下了他最想对静水说的话:

常常,我们来不及告别便匆忙上路

风雨兼程,颠沛流离,辗转起伏

最终忘记自己曾是孩童

大象不会

它永远记得那片山林,那个人

一直寻找,长途跋涉,不辞辛苦

只为说一句再见

在勐卡人的方言里,“乖憨”就是“再见”的意思。秋山给大象取这个名字,暗藏了他内心深处的期许。

本来生命就是一场场告别,在这熙熙攘攘的人世间,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容地和身边的亲人朋友说再见,并期待下一次再见。

有什么关于动物的书籍?

1、黑鹤《重返草原》。

2、加拿大野生动物学家西顿《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3、沈石溪《第七条猎狗》、《退役军犬黄狐》、《一只猎雕的遭遇》、《猎狐》、《牧羊犬阿甲》、《豺狼拥抱》、《当保姆的蟒蛇》、《鸟奴》、《沈石溪动物小说获奖作品集》、《红嘴相思鸟的爱情彩礼》、《藏獒渡魂 》、《戴银铃的长臂猿》、《灾之犬》、《斑羚飞渡》。

凶猛动物探险书籍?

《沙漠烈犬》内容简介:托尼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犬种之一。它崇尚自由,追求速度,渴望爱。离开主人后,托尼在沙漠里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它对郊狼开战,和野猪大战,连剧毒的蛇响尾蛇,他也敢迎战。

为了生存,托尼学会了从仙人掌里获得水分。托尼在沙漠里的生活并不孤独,它无意间救下的小柯利牧羊犬赛宝是它忠实的伙伴。能自由地奔跑,有朋友陪伴,托尼很享受沙漠里的生活。可是,一群野狗却视它为劲敌。

这群被主人遗弃的猎犬和牧羊犬,训练有素,作战有方。有一天,野狗群追上了托尼和赛宝,落在后面的赛宝挺身迎战,跑在前面的托尼应该怎么办?那个在沙漠里抓野驴、抓响尾蛇的农场主迪克和托尼之间又发生了什么故事呢?

有什么书籍可以教一些侦探技巧与侦探常识(除了柯南和福尔摩斯)?

一只绣花鞋(续)(张宝瑞)

花非花(周煜)

开弓没有回头箭(郑炳南)

错乱人生(翼浦)

狭路相逢(胡玥)

黑白道(朱维坚)

誓言无声(钱易、滨丹)

如影随形(冯华)

古园惊魂(林荫)

情杀(翼浦)

蛛丝马迹(吴励生)

弯曲的X线(康焕龙)

蛇(行乐)

佛罗伦萨来客(蓝玛)

设计死亡(彭祖贻)

狗头铡谜案(林荫)

罪证(刘捷)

东方迪姆虎—来自华盛顿的报告(芳青)

蓝色响尾蛇(孙了红)

窃齿记(孙了红)

世界侦探小说史略(曹正文)

第一次任务(白天)流氓绅士(白天)

枕边人(青谷彦)

落日酒吧(青谷彦)

世纪末谜案(谭显章)

幽灵山庄杀人事件(舒霆育)

危机四伏(胡玥)

迷离之花(冯华)

一只绣花鞋(张宝瑞)

失落幼稚园(小僧)

金陵悬案(杨斌、时建成)

中外著名疑案侦破与逻辑推理(吴廷金)

阴谋彩票(小僧)

情人看刀(白天)

法医与侦破(青宝、未闻、赖善明)

出卖灵魂的人(白天)

智斗黑猫党(白天)

罪恶的乐园(白天)

芳莉美容院(师承燕)

寻呼小姐(师承燕)

一石三鸟(师承燕)孤注一掷(白天)

黑衣天使(白天)

香槟女郎(白天)

情场赌命(白天)

王牌对决(白天)

黄金美人(白天)

金老鼠之谜(白天)

金钗七煞星(白天)

风月争霸(白天)

金色响尾蛇(白天)

痛苦与抚摩(张宇)

勒索公司(白天)

俄国贵妇(刘子成)

坠落沙坪酒店(师承燕)

刑警手记(阎绍荣、阎绍喜)

珠宝链(师承燕)

女谍陷阱(司徒慕文)

屏蔽(师承燕)

窃案追魂(陈凯)

旧案索魂(陈凯)

寻呼惊魂(陈凯)

玉指环(师承燕)

外科大楼(师承燕)

世界侦探推理小说史话(曹正文[米舒])

空间挪移(师承燕)

蝎毒(师承燕)

八字(张宇)

铁金(宽齐)

中村公公(宽齐)

假杀(宽齐)

棋逢敌手(宽齐)

贪靓鬼(张宇)

天眼通(张宇)

巷中雨(张宇)

双面人(张宇)

不夜天(张宇)

割耳记(张宇)

邂逅(张宇)

照妖镜(张宇)

河边的错误(余华)

不是冤家不聚头(曾纪鑫)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

枉然不供(王朔)

七篇纪实案件作品

叶永烈金明科学探案

类似超级狂龙分身的。主角在国外的小说?

简介这是一个神奇的进化故事,主角意外拥有一条大蚯蚓分身。

大蚯蚓?是的,蚯蚓没啥用啊!别急! 民间传说,蚯蚓能变成蛇,蛇能化龙!这一切都是真的! 看拥有一条狂龙作为分身的主角,怎样组建超级商业帝国,怎样成立全球超级雇佣军集团,怎样泡遍世界各种各样的妹纸,怎样突破人类的极限。一句话点评:一般爽文,取一时之爽快即可!自《超级电鳗分身》引起分身潮流之后,虽然这一类型的书籍热度逐渐下降,但在网络上依旧留有余热,从《超级狂龙分身》这一书名上便可见端倪。从蚯蚓进化为龙?这一想法颇有些新意,继而在进化为龙的过程中,需先进化为蛇这一设定,同样亦令人惊诧,不得不令人联想到蟒蛇化蛟,蛟龙蜕变化神龙这一神话传说,颇有些神话色彩。可以说,单是从书名以及简介上看,不论是延续分身流的热度也好,还是神话色彩也好,都颇具吸引力,是一个颇为成功的开始。开篇颇有些养成游戏类的戏份,花费了大篇幅的文字讲述了一条蚯蚓进化成蛇的过程,虽能够增加读者的代入感,但是本文的基调在于爽文,没有相应的剧情矛盾冲突,便难以在第一时间调动起相应偏好的读者的阅读热情。同样的,既然最初的分身对象是为蚯蚓,那么,作为蚯蚓这一种动物而言,什么才是最佳优势?从蚯蚓蜕变为蛇的前后,需要什么样的诱因?具有动物的本能与躯体,却拥有动作所不能拥有的人类意识,同样的,身为人类,却同样具有非人类的优势,这一切的一切,又该如何发挥出来呢?对于“分身”这一亮点而言,在开篇阶段,基本都偏向与养成类,甚少能够将这个亮点很好地发挥出来,而在剧情真正开展出来之后,虽然开始颇具爽文的模式,但实质上亦只是将这一亮点发挥出来了一部分,不能充分地让读者有眼前一亮的感觉。而抛开网文写作架构,就剧情本身而言,同样是一个颇为考究读者智商的地方。在深山中奇遇高人从而获得武艺传承这一剧情无疑颇具戏剧性,但从曾荣发现杨超到拜其为师这段过程就难免有些儿戏了,与前面蚯蚓化蛇以及与后面一系列剧情一样,给予读者最为直接的感觉便是匆忙,令人不得不遐想是否是为了赶剧情进度而加快剧情进展,从而导致了这般生硬?又如在主角的化身首次被人发现,解决并让两个人逃回去之后,再次来找麻烦时,虽然按照实际考虑身为蛇身的主角应该逃窜,但同样的,这条蛇在身具物种所具有的躯体优势的同时,亦拥有寻常动物所无法比拟的人类智慧优势,那么至少应该发挥出这两种优势,将两个罪魁祸首一并解决了才是,又或者说在前期安排这两个罪魁祸首的与主角本身发生冲突,这样到得这种地步,或许能够将整个剧情推向一个小高潮的地步。《超级狂龙分身》一文中亦不乏令读者爽感的剧情,但也只能作为一般爽文阅读,取一时之感官上的享受,剧情本身深究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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